社会化服务农垦在行动丨打造“企村农”合作典范 探索共同富裕的“大路模式”
时间:2023-10-20 10:10:38 来源: 作者:翟程 字号:【

  “以前种500亩地,心里没底,总是提心吊胆。现在即使种一万亩,我也能睡得安稳。”安徽省长丰县杨庙镇大路村党支部书记董永含说,“现在不仅种地轻松了,而且赚的钱也多了,我现在一年能拿10万元左右。”

  大路村地处江淮分水岭,距杨庙镇镇政府约2公里,辖4个自然村13个村民组,主要从事小麦和水稻种植,是一个典型的“农业村”。为了促进农业生产发展,2018年村里将大部分耕地流转给一家企业。本以为这家企业能带着全体村民发家致富,结果这家企业接手后,利用1800亩耕地建了大棚种蔬菜,其余4000多亩只种了1000亩小麦,剩余的地撂荒。因管理不善,1000多亩麦田只收了40多万斤春小麦,平均亩产只有400斤。“收上来的麦子大概卖了42万元。”董永含有些无奈地说,“这点钱连给村民分土地流转款都不够。”

  因为亏本,流转企业撂下摊子跑了。村里地谁来种?土地流转款怎么兑现?这些问题不解决,村民不会答应,但是怎么解决,董永含非常头疼。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镇里找到了安徽农垦集团农产品公司,希望农垦农产品公司能接手。但是,耕地上杂草丛生,村民不再信任公司。要想干好,风险和压力都不小。经过慎重考虑,农垦农产品公司还是决定接下这个“烫手山芋”。

创新思路打造新模式

  农垦农产品公司有种子、农资、技术、销售渠道等优势,但短板也很明显,抽调不出更多人员来支援这个项目。为此,农垦农产品公司携手合肥市长丰县杨庙镇,共同打造“国有企业+合作社+职业农民”的农业托管“大路模式”,即由大路村集体合作社负责集中流转村民土地,并组织当地职业农民负责种植和参与生产管理;农垦农产品公司负责资金、技术、培训和订单销售;职业农民负责农田管理及农作物的全程管护。通过三方合作,实现了农垦农产品公司、村集体合作社、职业农民同经营、同参与、同负责。

  农垦农产品公司还研究出了一套网格化管理方案——通过卫星遥感测绘将大路村流转土地测绘入图,将每500亩地块作为1个网格单元,由大路村集体合作社作为受托管理方,派出1名农民作为网格管理员负责管理。网格管理员根据“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负责单元的管理任务,提高农艺措施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完成农作物产量任务。每个网格再由负责村干部根据农时需求在村里招聘村民从事田间种植、管理、收获等工作,每天100元工钱。

  

大路村农事烘干中心-收货烘干收储

  “大路模式”的核心特点是形成了农垦农产品公司、村集体合作社、农民三方共建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农垦农产品公司承担资金、技术、培训和订单销售的责任,享受拓展土地资源的红利;村集体合作社一端连着农垦农产品公司,一端连着职业农民,发挥居中联结作用,解决企业进村难、不受农民信任的问题;当地农民不再是持有地租的“旁观者”,而是农作物生产的“参与者”,公司与当地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达到“1+1+1>3”的倍增效应。

党建引领激活发展新动力

  农垦农产品公司与大路村成立联合党支部,做到理论同学、组织同建、品牌同筑、服务同行、成效同享。

  理论同学,即通过联合开展主题党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共同学习;组织同建,即签订“支部共建”协议书、成立联合党支部;品牌同筑,即共同创树“国有企业+合作社+职业农民”的乡村振兴“大路经验”特色品牌;服务同行,即农产品公司、大路村集体合作社中的党员,共同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成效同享,即产生的经济效益和利润,按照分配机制,由农产品公司与大路村集体合作社、职业农民共同分享。通过企村联动,联成了一份情、一条心、一股劲,联成了一体化的“大路经验”,激活了发展新动力。

立足实际构建考核新体系

  农垦农产品公司与大路村签订《合作协议》,编制《大路村土地经营管理办法》,构建一套完整的考核体系。农产品公司以粮食产量和成本控制为基础指标,根据责任分工进行分类考核。

  一是对大路村集体合作社实行成本考核。村集体合作社作为组织者,不仅要组织职业农民落实农艺措施,还要对职业农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要素投入精准化、科学化,把生产成本控制在合理空间。在完成基础指标后,亩纯利润在300元以内按20%奖励,300~500元部分按30%奖励,500元以上部分按40%奖励。

  二是对职业农民实行产量考核。通过卫星遥感技术将流转土地测绘入图,每500亩土地作为1个网格单元,由1名职业农民负责管理。职业农民根据“网格化”管理要求,有效落实所负责的单元管理任务,确保农作物产量。村集体合作社将职业农民收入与田间管理、作物收成等业绩挂钩。

多种措施未雨绸缪防风险

  一是统一组织,转移管理风险。农垦农产品公司统一品种安排、统一成本核算、统一生产标准、统一生资农技、统一粮食收购,同时由村集体合作社负责组织生产管理,成本超出预算部分由村集体合作社自行承担,即从农垦农产品公司支付的保底收益中扣除。在合作经营期间,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减产或绝收,村集体合作社相应减收或免收当年的保底收益。

  二是订单销售,降低市场风险。在品种布局前,农垦农产品公司即与贵州、湖南等地客户签订高粱购销协议,水稻直接销售给自有米厂,保证产品既能销出去,又能卖上好价。

  三是应保尽保,降低自然风险。农垦农产品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坚持为合作种植的农作物购买农业保险,为收入托底护航。

  2022年,大路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突破1000万元,村集体纯收入突破100万元。2023年1月29日,在大路村2022年度分红大会上,2216位股东共分红221600元。2023年夏季,大路村种植的小麦平均亩产946斤,较未合作前增长了330斤。

  

大路村2022年度分红大会

  “大路模式”探索了共同富裕上的乡村道路、是“千企帮千村”的典范。安徽省委党校乡村振兴学院多次赴大路村考察,认为“大路模式”转变了农民的思想观念、改变了土地经营方式、提高了农民积极性,有效解决了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的难题,并将“大路模式”作为“实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践探索”的典型案例。

  以复制推广“大路模式”为契机,农垦农产品公司与长丰县政府达成战略合作,双方成立合资公司,充分调动合资公司、村集体合作社、职业农民的积极性,开展农业生产“大托管”。2023年上半年长丰县罗塘乡建成的1万亩高标准农田全部交由合资公司运营,春季种植的9000亩红缨子高粱9月初已完成收割,预计平均亩产550斤、亩均效益100元。

  (作者单位:安徽省农垦农产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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