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盾:中国—东盟的农业合作③
时间:2024-04-08 09:39:34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牛盾 字号:【

  我国同东盟开展的农业合作及在东盟“10+1”、东盟“10+3”农林部长会议机制中发挥的作用

  我国在东盟“10+1”农林部长会议机制中开展的农业合作工作

  2002年以前,我国与东盟国家(10+1)的农业合作较少,且仅限于同各国的双边交流与合作。2002年以后,特别是2002年11月2日我农业部(现农业农村部)与东盟秘书处签署《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以来,中国与东盟农业合作呈现了多边、双边并举的良好局面,带动中国与东盟各国的农业合作进入了实质性发展阶段,重点在农业人力资源培训、境外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农业技术交流、农业经贸促进等方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合作与交流活动。迄今为止,我农业部(现农业农村部)在东盟“10+1”合作框架下,不断增加资金投入,开展了多项农业合作与交流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东盟“10+1”机制已经成为我国与东盟合作的主要渠道,是我国与东盟开展农业合作的重点工作内容:

  农业人力资源培训。农业人员培训是我国发挥农业技术优势,帮助东盟国家开发人力资源的重要途径。我农业部为东盟各国举办培训班,培训农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涉及种植、畜牧、水产、农机、农产品加工、动植物卫生(疫病防控)、农村能源、农业信息等领域。培训班广泛采取专题讲座、交流研讨、实践操作、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组合的做法,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为东盟国家培养了一批掌握农业技术的骨干。

  境外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境外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是向东盟国家展示中国农业发展成就,推动中国农业“走出去”的重要载体。我农业部在东盟国家实施了小型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涉及种猪繁育生产、优质饲料生产设备、杂交水稻栽培、农村户用沼气、现代园艺等先进适用技术。这些项目的实施既展示了中国的相关技术和产品设备,又有效地增加了项目国对中国农业技术、设备及生产管理经验的感性和理性认识。境外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活动带动了企业的参与,为进一步开展项目的延续和扩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农业技术交流。农业技术交流是我国与东盟农业双向互利合作的主要形式。本着取长补短、相互促进的原则,我农业部与东盟国家开展了技术交流项目,涉及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可再生能源推广等领域。农业技术交流活动的开展,增进了相互了解,为巩固和深化中国—东盟农业合作提供了机遇和桥梁。

  农产品贸易促进。农产品贸易促进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与东盟在农业贸易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中国温带农产品、优良作物品种、优质高效安全的农药及小型多功能农机具等,价格适中,竞争力较强,适合东盟国家的需求。我农业部采取农业“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实施农产品贸易促进项目,增进了东盟国家对中国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环境、加工水平和品质特色的了解,有力配合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推动了中国优势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出口,也使东盟国家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消费者受益。

  基于中国与东盟农业合作取得的丰硕成果,2007年,我农业部与东盟秘书处续签了《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为2007—2011年中国—东盟农业合作明确了方向和重点。

  

  △2012年9月为“中老合作农作物优良品种试验站”揭牌

  我国在东盟“10+3”农林部长会议机制中开展的农业合作工作

  东盟“10+3”农林部长会议机制建立后,中国与东盟之间开展的农业合作与交流得到迅速发展。在我方积极参与和主动倡议下,我农业部在东盟“10+3”农林部长会议机制下实施了一系列农业合作与交流项目,主要有粮食安全、生物质能源开发、植物新品种保护等合作项目。我国在东盟“10+3”机制下重点开展了以下常设项目:

  东亚大米紧急储备试验项目。该项目在2002年第二次东盟“10+3”农林部长会议上通过,于2004年起开始实施,旨在通过各国捐赠和专门储备一定数量大米以应紧急灾害发生时之需,从而保障区域粮食安全。作为东盟“10+3”农业合作的主要参与者,中国一直坚持在自愿参加的原则下,实施试验项目,进行更具体的实证研究,在试验项目良好运行的前提下才可考虑正式启动项目运行。为此,中国每年都派员参加东亚大米紧急储备试验项目指导委员会会议,积极发挥中国在该试验项目相关问题上的作用和影响。

  2009年4月4日和5日,我代表中国农业部两次参加了国务院内部协调会,专门研究中国如何进一步参与和引导东亚大米紧急储备试验项目的工作、发挥中国在区域农业合作中的牵头作用。这次协调会议作出了相应决定,并于2009年4月12日,由时任中国外长杨洁篪向东盟十国驻华大使通报了中方有关合作设想和建议,包括中方决定为“东亚大米紧急储备试验项目”专储30万吨大米。2010年3月1日起,该项目正式进入东盟与中日韩大米紧急储备试验项目的准备期阶段。

  东盟粮食安全信息系统项目。该项目于2002年10月在东盟“10+3”农林部长会议审定,2003年启动,旨在通过系统地收集、整理、分析、传递和管理粮食安全数据和信息,促进东盟粮食安全的规划、评估、监测和实施。通过建立东盟粮食安全信息网络系统,联接东盟及项目参与国有关信息中心进行数据交换和信息分享。中国连续举办该项目培训班,对来自东盟秘书处、东盟各国、日本、韩国的技术人员和项目联络人进行了培训和交流。

  东亚植物新品种保护论坛。该论坛由2007年第七次东盟农林部长会议批准,旨在促进东亚地区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发展。2008年在日本举行了第一届会议,2009年4月22—24日在北京成功举办了第二届“东亚植物新品种保护论坛”,讨论通过了中方倡议起草的主席声明,并对第一届会议通过的论坛行为规则进行了修改。

  上述三个项目由东盟组织实施,我农业部积极参与。为了进一步发挥我国农业在东亚区域的牵头作用,我农业部还主动倡议并组织实施了以下两个项目:

  一是东盟与中日韩粮食安全合作战略圆桌会议。我率中国农业部代表团出席2008年10月在越南河内召开的第八次东盟“10+3”农林部长会上,提出了要积极探索建立有关加强区域粮食安全合作的常设机制,并通过东亚领导人峰会由我国领导人于2009年4月对外宣布实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其中包括东盟与中日韩粮食安全合作战略圆桌会议。首届东盟与中日韩粮食安全合作战略圆桌会议于2009年4月21—22日在京成功举办,会议讨论通过了《东盟与中日韩粮食安全合作北京倡议》,并决定定期召开圆桌会议。

  二是东盟“10+3”生物质能源论坛。该机制由中国发起倡议,是我农业部代表团2007年11月在泰国曼谷召开的第七次东盟农林部长会上对外宣布的。旨在推介中国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促进区域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构建本地区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与农村经济发展交流合作的平台。经过与东盟及日韩的充分沟通磋商,2008年6月在北京举办了首届“东盟与中日韩生物质能源论坛”,讨论通过了《东盟“10+3”生物质能源论坛北京声明》,同意在东盟“10+3”范围内建立生物质能源常设论坛,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在中国设立论坛秘书处。由此,构建了中国与东盟及日韩进一步开展生物质能源交流与合作的机制。2009年8月中国举办了第二届东盟与中日韩生物质能源论坛暨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交流与设备展示活动,讨论通过了《工作机制》为下一步开展合作奠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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