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土地流转费,必须制止!
时间:2022-09-22 08:25:24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中国农村网评论员 曹伊哲 字号:【

  近日,一则名为“蓝田县老人索要土地流转费和务工工资被群嘲”的视频引起网民热议。视频中,老人身着黑色布衣、满身尘土,手中颤颤巍巍地攥着蓝色布袋。而在老人面前,是拖欠费用公司工作人员悠然自得地喝着茶,面对老人的诉求频频发出群嘲哄笑。看到此画面,有网友表示“爷爷的手抖了,我的心也跟着颤了!”

  8月30日,陕西省蓝田县委宣传部在此事相关情况通报中称,西安鑫龙门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情况,确实存在拖欠部分群众土地流转费和务工费用一事。鑫龙门公司已于9月2日将拖欠的25.8万元工资全部发放,并且承诺2023年2月底前将拖欠农民的土地流转费全部兑付。

  群众利益无小事。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鑫龙门公司长期拖欠农民土地流转费的错误行为,必须快速纠正

  这个事件也给我们警醒。一方面,相关部门常态化监管应落实到位。土地流转费拖欠长达两年,却还需要普通老人作为代表上门讨说法。这两年内,村委会是否过问?另一方面,这种事到底是个例还是普遍现象,值得查一查。此外,也应深入农村开展普法教育,引导农民依法维权,为农民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支持,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免受侵害。把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好,才能真正赢得他们的心。

责任编辑: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新闻热线: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