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2019年底完成的全国清产核资结果,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约有3.1万亿元经营性资产,这类资产是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预期可带来收益的厂房、商铺、机器设备等经营性固定资产超过1万亿元。未承包到户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集体土地资源共有15.5亿亩,其中,有36%对外出租经营或投资入股到新型经营主体。从地域分布看,农村集体资产大体呈“6、2、2”分布格局,东部地区资产为4.2万亿元,占总资产的64.7%,中部和西部地区资产大体相当,分别占总资产的17.7%、17.6%。村庄之间资产分布还不均衡,有超过3/4的资产集中在14%的村。从资产经营收益看,有10.4%的村收益在50万元以上,主要集中在城中村、城郊村和资源充沛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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