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近日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5.46亿元。一是安排4.47亿元,支持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贵州等地开展农业防汛救灾相关工作,重点对农作物改种补种、水毁农业设施修复、疏渠排涝等救灾措施给予适当补助。二是安排0.99亿元,支持内蒙古等地做好农业抗旱救灾相关工作,重点对喷肥保苗、浇水补墒、饲草料购买调运等救灾措施给予适当补助。助力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秩序,打牢秋粮丰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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