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实施,国家医保局、民政部、财政部等八部门3月26日联合发布《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对资金筹集、待遇保障、管理服务等方面进行细化。
方案明确,国家层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基准费率制度,规范缴费基数政策、合理确定费率,明确基准待遇标准,并根据制度发展需要实行动态调整。依据缴费标准不同,待遇标准分就业人员和非就业人员两类设置。
方案对单位职工、未就业城乡居民、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困难群众、18周岁以下人员具体缴费的费率和方式进行了细化,还明确了保障对象、待遇基准、服务方式、基金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政策衔接等。
方案要求,根据制度实施推进情况,开展改革绩效评估,全面总结成效和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推动制度建设稳步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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