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不断完善乡村振兴法治体系 加快建设农业强省
时间:2023-04-11 08:51:09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字号:【

  四川省始终坚持把立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引领性工作来抓,制定了一批有质量、有影响的地方性法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省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着眼治蜀兴川重大战略高规格部署三农立法

  四川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三农重点领域立法作为治蜀兴川法治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力推进。

  坚持总体谋划。中央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后,省委省政府把构建乡村振兴法治体系“四梁八柱”作为重要事项,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省委常委会每年定期研究,将重点立法纳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写入省委一号文件。

  坚持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亲自推动,定期听取重点立法项目进展,多次对立法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听取专家学者建议。

  坚持要事先办。省人大常委会将乡村振兴促进条例、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现代农业园区条例纳入自主立法项目,大大缩短立法周期。

  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高标准推动三农立法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讲政治、勇担当、抓协调、汇民智,围绕“国之大者”和“省之要事”,高效推动立法工作,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立法成果。

  立法与政策衔接。系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三农决策部署和四川实践经验,将主要政策措施转化为《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始终扭住现代农业园区这个“牛鼻子”,制定出台《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条例》,把园区建设的工作机制、组织领导、考核激励等方面成效措施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

  立法与改革衔接。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两项重大改革成果上升为立法,集中力量出台《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夯实了农村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得到国务院领导充分肯定。

  立法与需求衔接。在种业振兴方面,修订《四川省蚕种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在绿色发展方面,修订《四川省农村能源条例》和《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为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夯实了第一道防线。

  着眼持续擦亮金字招牌高质效运用三农立法

  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始终把法律确定的重大原则、重大战略、重要制度等落实到三农工作各领域全过程。

  建立乡村振兴考评体系。出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分类考评激励办法,把考核结果纳入省委省政府目标绩效考核。推动设立100亿元乡村振兴投资引导基金,2022年落实乡村振兴考核奖励27.7亿元。

  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大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安排13亿元开展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稳慎推进宅基地改革试点,部署开展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

  完善园区工作推进机制。出台现代农业园区分类考核激励方案,建立“省领导分产业推进、市抓县、县管园”的推进机制,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培育认定。全省共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15个,认定省级星级园区155个,累计建成各类农业园区1549个。

  下一步,四川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此次会议特别是唐部长讲话要求,锚定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目标,完善法律制度,压实法律责任,以“治国之重器”护航“国之大者”,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加快建设农业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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