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水:创新施策 保障农民户有所居
时间:2024-02-01 08:59:07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 作者:王洪东 刘高尚 字号:【

  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近年来,山东省沂水县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上级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政策文件精神,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为依托,立足农村村民住宅实际需求,全面履职尽责,积极在严格用地、盘活存量、土地挖潜上下功夫,将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缓解了土地少、需求多的矛盾,为农村村民建房合理用地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全面摸清需求底数,节约集约准确用地

  为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准确掌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需求底数,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和宅基地合法权益,2021年2月,沂水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需求调查的通知》,组织召开全县农村村民用地需求调查培训会,加强政策的解读和运用。扎实开展2021-2023年用地需求调查工作,以村组为单位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农村村民需求调查统计表,并对调查摸底情况在本村组进行公示,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经摸排,沂水县近三年农户建房用地需求共涉及18个乡镇(街道)、742个村。用地需求纳入初选储备库,作为政策研究、制定的重要参考依据,每年1月根据农户最新需求进行更新,纳入需求储备库的农户,作为下一步申请审批的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开展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核查工作,在前期摸排基础上,对当年度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地块进行了勘测定界和规划核实。全县已连续3年开展新增用地需求核查,共核实了470户计划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建房的需求,涉及农村村民1364人。

  二、创新资格登记管理,前置用地审核权限

  沂水县地处沂蒙山腹地,山地、丘陵地貌众多,村庄依地势而建较为普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户多愿意到村内交通便利的区域建房安家,加之近年来城镇化加快发展,农村“一户多宅”、住房常年闲置、布局零散、巷道窄乱等历史遗留问题突出。实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后,为保障农村村民宅基地资格权,疏堵结合解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沂水县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全县享有农村住宅申请资格权的人员进行了摸排,在村组充分调查、研判、统计的基础上,按村建立工作簿,按户建立台账,详细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现有住房、家庭成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等信息,经过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决定、公示无异议后,形成“一村一簿、一户一账”的宅基地申请资格登记管理数据库。只有登记在数据库中的农户,才有资格申请宅基地进行建房。数据库每年1月份进行更新,对于消亡户、新添户等信息及时更新。截至目前,全县1038个村建立了工作簿,实现了全县域覆盖,2022年全县共提交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2097户,符合条件通过资格权数据库审查的有2010户。

  三、统筹实施腾退项目,分类挖潜盘活用地

  近年来,在临沂市统一部署下,沂水县大力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用活土地综合管理政策,探索多渠道解决宅基地闲、散、乱等问题,挖潜土地利用潜力。组织保障上,成立了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实施挖潜项目。各乡镇成立工作专班,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具体操作中,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坚持“一户一策,分类处理”的原则,通过“四议两公开”民主商议整合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散乱老破房拆除复耕、超占宅基地无偿退出、闲置宅基地收回分配、闲置农房再利用等工作。涉及拆除及退出补偿的,由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根据房屋结构、建设年代等因素综合评估补偿金额,由县级财政资金进行补偿。2021-2023年,沂水县共盘活闲置宅基地1403.83亩,由零到整、由乱到齐,实现存量建设用地再布局、再利用,大大提高了用地效能。存量建设用地大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这部分土地在解决需求上更具有现实性和操作性。如,许家湖镇对于不愿意退出的闲置住宅,在不改变宅基地性质的基础上,以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村庄公益事业、提高村民收入为目的,按照特色打造、有机结合、典型引领的思路,创新“合作社+企业”、村集体自营、村民自营等多种模式发展民宿或公益事业。许家湖镇快堡村把“项目、村庄、农民”融为一体,走出了一条以农村闲置住房改造升级民宿为内生动力、美丽乡村与乡村旅游深度结合的新路子,盘活利用7处宅基地用来打造民宿,实现全要素融入、全民化参与、全域性发展。许家湖镇龙泉站村盘活村庄卫生室周边的空闲宅基地2处,用于村庄卫生室扩建提升,改善群众就医条件。许家湖镇西赵家楼村将具有历史文化底蕴的空闲院落打造成村史馆。红石官庄村利用空闲院落打造知青文化馆,留住乡愁,提升了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申请审批全程监管,依法依规高效用地

  为方便农民群众办事,提高申请审批效率,沂水县指导乡镇建立“一窗受理、联审联办”农民用地建房申请审批机制,由乡村建设规划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林业、供电等工作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截至目前,已实现全县18个乡镇(街道)联审联办全覆盖。建立村、镇、县三级网格化监管机制,村级将农村村民建房纳入村“四议两公开”议事事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设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制度,每村至少确定1名协管员,由村主任、其他“两委”成员或热情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人员担任,坚持全天候日常巡查。镇级成立工作专班依法组织开展农村用地建房动态巡查,建立村民违法建房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热线电话。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宅基地管理科严格把关审批流程,农业执法大队将农村村民违法违规建房纳入执法巡查范围,及时处置违法违规建房线索问题,依法依规处置未批先建、乱占耕地等违规建设问题。管理过程中严格落实“三到场”制度,由乡镇(街道)审核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完成后进行“房地一体”联合验收,保障农户住宅用地布局合理、规范高效。做好与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的衔接协调,梳理确定流程改革后的新材料清单,联合验收后,引导农户登记颁证。如,龙家圈街道村庄协管员在日常监管基础上,每月定期开展2次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上报农村住宅私搭乱建、不合规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配合乡镇政府开展“三到场”监管,及时报送工程验收信息。2022年,全县共审批宅基地2010宗、498.5亩,覆盖全县18个乡镇(街道),涉及村民6295人。

  (作者单位:山东省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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