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基,承载着农村家庭的居住需求与情感寄托,也是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打工,他们在农村的房子出现长期闲置,农房变成了“沉睡”的资产——那么,如何盘活利用好农村闲置农房?各地在闲置农房盘活利用上有哪些探索实践?
针对这些问题《三农三人谈》邀请了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金文成,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不动产与自然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宋志红做客演播室,为大家深入解读。
要客观看待农房闲置现象
在农村地区,我们可以看到会有一些农房处于闲置状态。网上也有消息称,农村房屋大量闲置浪费,如果能够进入市场,将产生巨大价值。那么,该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金文成表示,这需要客观分析。要厘清房屋闲置的情况有哪些,有的是农民季节性闲置,因季节性打工,把房子闲在那儿了;有的农民长期在外务工,可能多年闲置;还有的是农民转移进城落户了,不回到农村了,房子还留在农村,这种闲置是一种真闲置,需要进行盘活利用。目前来看,全国各地的情况是不同的。如果是在城镇郊区、风景名胜区、交通要道的村庄,这样的闲置房子利用价值较高,社会关注度也高;如果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山区,闲置房子的市场价值则不高。
农村稳大局就稳,要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宅基地权益
盘活利用农房,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到农村的长治久安。
金文成表示,这些年中央很重视这个问题,政策把得也很紧。如果一不注意出现了问题,特别是进城的农民在城镇中落不下、融不进,一有风吹草动,还要回到农村去。农民在进城之后在农村还有块地,还有个房,这就是最大的制度安排。所以,农村稳,大局就稳。
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必须是农民自愿行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擘画了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的宏伟蓝图,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各方面主要任务,引领改革开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决定》明确提出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那么,该如何去正确地理解这项政策?
宋志红表示,要把握这个政策,有几个关键词:
第一个关键词是盘活。农村住房,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闲置,可能因为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有的地方程度高一点,有的地方程度低一点。一方面,它是农民非常重要的财产权利;另一方面,它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资源。如果把这些闲置农房进行盘活,对农民来说,可以增加他的财产性收入;对国家和社会来说,可以为乡村的产业发展提供空间,有利于提高重要资源的利用效率。所以,盘活闲置农房,其实是一种一举多赢的举措。
第二个关键词是住房。《决定》提到的是农民合法的住房,也叫作农房,这提示我们盘活的对象是农房,重点是在这个“房”上。所以,各地在制定盘活农房的政策时,要多在这个“房”上下功夫。比如,怎样发挥本地特色民居的独特优势,充分挖掘它的价值,而不是去大拆大建。如果把房子拆了,盘活的对象就不是房了,这个理解就有偏差了。
第三个关键词是方式。《决定》提到了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用了一个“等”字,说明还有一些其他的方式。比如,在实践中有些村集体去盘活闲置农房时,只要不违反法律和政策的红线底线,对于这些农房盘活的模式和方式、方法,各个地方可以结合本地的特色去进行探索。而且,这些都是建立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盘活的主体有不同的类型,如果是农户自己盘活,则不需要跟别人商量,只要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自己去盘活就可以了。比如,可以用自己的农房做一个民宿;如果是自己的农房和别人合作去盘活,双方的交易行为既需要农户的资源,也需要合作方的意愿。
多元实践,各地积极探索闲置农房盘活方式
这些年,各地都在积极地探索盘活农房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也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那么,全国各地对闲置农房盘活的利用有哪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金文成介绍,有的地方农民把自己的房子进行修缮,完善改造,然后一楼出租,二楼由自己来居住,这是一种农民自己盘活的办法。像安徽省岳西县在农房盘活利用中,就创造了这样的办法。有的地方村集体把农民零散的闲置房屋,包括季节性闲置的房屋集中起来,利用旅游的旺季期对外进行租赁经营。有的地方开展了一种合作的方式,比如村中有一些很特色的石头房、石头屋,平时看起来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但是在一些艺术家眼里,这种房子既有古朴的历史厚重,又有一些现代的特征,给它稍微进行改造,也能够盘活利用。还有的地方通过政府统一组织,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把闲置农房进行适度修缮改造,向社会招募一些店铺到村里来开展经营,比如有的把它改造成咖啡屋了。各地有这么多好的探索,我国在政策上也是允许和鼓励的。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