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实施“一村一年一事”行动 扎实推进乡村善治
时间:2022-04-02 08:18:03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合作指导司 作者: 字号:【

  为扎实推进乡村善治,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宁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从2020年开始,聚焦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全区农村开展“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坚持每年为每个行政村办好一件实事,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可。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共办理事项1890件,完成投资19.6亿元。2021年,全区“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办理事项2111件,较去年增加221件,增长11.7%。完成投资25.4亿元,较去年增加5.8亿元,增长29.6%。从事项类别看,涉及道路硬化、渠道维修、路灯安装、巷道绿化、户厕改造等基础设施事项1119件,占53%;设施大棚建设、改造,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基地、养殖圈棚建设等产业发展事项487件,占23%;老年饭桌、日间照料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室、文化广场建设等公共服务事项210件,占10%;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宅基地盘活利用、土地征收、爱心超市建设等事项295件,占14%。从事项办理级别看,申请自治区级支持办理30件,地级市办理34件,县(市、区)、乡、村级办理2047件。投入资金看,涉及基础设施15.4亿元,占总投资25.4亿元的60.6%;产业发展投资7.1亿元,占28%;公共服务0.88亿元,占3.5%;农村改革及其他1.96亿元,占7.73%。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近两年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都对“一村一年一事”行动进行安排,并写入自治区1号文件。自治区党委农办组成工作专班,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动对接落实自治区级任务;各市、县(区)将“一村一年一事”行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工作机构,形成了党委和政府牵头抓总、部门和乡镇配合、村级主办、专人负责的上下协同、衔接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资金统筹,形成推进合力

  各市、县(区)和自治区相关厅局将“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事项列为年度优先实施项目,统筹整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美丽乡村建设、一事一议、基层党组织建设、民生实事等项目资金,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集中力量办好实事。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对考核评选出的400个行政村进行表彰奖励,每村安排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调动了各村落实行动的积极性。

  紧盯关键环节,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政府引导、群众主体、村级主办、各级协同、社会参与”的推动机制,将“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真正把好事办到群众心坎上。一是充分调动农民主体作用。紧盯农民群众关切的民生热点难点堵点,每年冬季以行政村为单位,每一事项都先由农民群众提出来,再进行协商、确定,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建立五级联动工作机制。对农民提出来的事项,村上办不了的申请乡镇办理,乡镇办不了的申请县(区)办理,县(区)办不了的申请市级办理,市级办不了的报自治区党委农办汇总,最后由自治区党委农办协调相关厅(局)办理。三是建立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工作机制。打通行政区划堵点,对于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类项目,允许相邻的2-3个村共同谋划实施。项目谋划与自然资源、生态、住建、交通、水利、农业等项目紧密结合,实现各部门之间与区、市、县、乡、村之间有效衔接。四是建立任务清单机制。按照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清单管理要求,制定“一村一年一事”年度任务清单,每年建立工作任务台账,完成1件,销号1件,确保件件有着落、见实效。五是建立项目编号管理机制。将每个行政村“一村一年一事”项目按照年份进行编号,建立项目档案数据库,一年接着一年干,确保干1件成1件。六是建立长效推进机制。树立“一年办一事,三年大变样,五年建新村”目标导向,指导各行政村建立“一村一年一事”行动推进机制,打造一批特色突出、带动明显、可复制能推广的示范村。

  (四)强化制度保障,确保行动实效

  一是建立调度通报制度。自治区党委农办建立工作推进落实定期报告和调度通报制度,实行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每半月汇总通报落实进度。各地充分发挥工作专班和村监会作用,保证工程进度质量。二是完善宣传交流制度。党委农办设立“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微信工作群,及时交流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今年6月份和9月份,分别在西夏区和盐池县召开全自治区“一村一年一事”行动现场推进培训会,组织各县(市、区)互学互鉴。三是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党委农办制定“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年度考评方案,指导各市、县(区)、乡(镇)分级制定考评办法,层层签订事项落实责任书。近期,采取日常监测、县级自评、市级复评、自治区抽查的方式,对各县(市、区)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了抽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评内容。

  三、取得成效

  (一)探索出了一批乡村治理新模式,推动乡村由“治理之困”向“乡村善治”转变。各地在研究决定“一村一年一事”行动等重大事项的同时,积极推行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工作听证会、成效评议、满意度测评等,村民不仅能参与村上事务,还可参与乡镇、县级对“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事项的协商,实现政府治理的补位、辅位,推动基层普遍形成“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评、事事有人管”的乡村善治新格局。隆德县在32个试点村创新推广“124”模式(即建设1个标准化村级治理服务中心,设立民生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2个服务站,党员活动室、 勤廉监督室、综合治理室、村卫生室等4个功能室),实现管理服务“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全方位服务”。盐池县全面推行三级治理四级网格模式(县乡村三级乡村治理中心,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结合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打造25个村级治理中心,将乡村治理延伸到基层末梢,提升了乡村治理效能。

  (二)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推动乡村由“要我干”向“我要干”转变。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主动作为,扛起各级抓“一村一年一事”行动的责任,同时让农民群众自己说事、议事、干事,也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主动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从对66个村庄的调研情况看,有89%的村民参与了“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事项的讨论,对“一村一年一事”的知晓率达92.3%。中宁县余丁乡石空村为解决村民晚上出行不方便问题,经村支部提议、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将安装路灯列为2021年“一村一年一事”项目,今年4月开工,5月竣工,共安装路灯30盏,村民们说:“路灯照亮了道路,照亮了农户的院落,也照亮了群众的心。”

  蹚出了乡村治理与乡村建设结合的新路子,推动乡村由“脏乱差”向“宜居宜业”转变。各地围绕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四美”乡村建设,积极推动村庄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一体谋划、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协同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改善和乡村经济发展携手并进,下大力气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金凤区今年投资220万元硬化丰登镇和丰村道路516米、新建污水管343米、安装太阳能路灯26套,有效改善了村庄人居环境。

  以考评奖励资金的“小投入”撬动各类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的“大投入”,推动乡村由“干事找钱”向“钱随事走”转变。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对400个行政村进行考评奖励,以考评奖励资金的小投入撬动各类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的大投入,以“一村一年一事”行动点上示范带动各类项目面上辐射。泾源县六盘山镇整合财政资金300万元将产业示范园沟河进行治理,推进了“生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找准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切入点,推动乡村由“办一事”向“常态化”转变。各地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出行难、增收难、上学难、就医难、办事难等问题入手,统筹资金、统筹技术、统筹人员,向村一级集中、向问题多的地方集中、向农民群众需要的地方集中,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找准了改善和提升乡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小切口”。西吉县、青铜峡市、原州区、海原县组织各乡(镇)、村开展自评自验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将“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列入效能目标考核。中宁县结合村庄规划,建设“一村一年一事”行动项目数据库,每个行政村编制“一村一年一事”行动规划,分年度实施。惠农区、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等地按年度、按乡镇对“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事项进行编号管理,推动了行动常态化开展。

  (宁夏自治区党委农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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