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之年,农村改革成效如何?
时间:2022-01-11 12:12:57 来源: 作者: 字号:【

农村改革持续深入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本完成 “放管服”加快推进

  农村改革深入推进

  今年以来,农业农村部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亮点纷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不断健全。发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具体规范,为保护广大承包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有1474个县(市、区)、2.2万个乡镇建立土地流转市场或流转服务中心,全国家庭承包耕地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5.32亿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通过印发做好重点工作的通知、召开现场会及视频部署会、开展抽查调研等举措,强力推动改革落实落地。指导各地全面开展成员身份确认、稳步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目前,全国共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超过96万个,成员确认约9亿人。开展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修订出台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推动集体资产管理数字化改革,上线试运行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实现成果管理和共享利用。2020年,清查核实集体资产7.7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5万亿元。开展新型集体经济研究,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0年,全国54.4%的村集体收益超过5万元。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进程,形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农村改革试验区带动作用明显。一是农村改革试验区布局持续优化。新增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区数量达到66个,分布在全国29个省(区、市)。二是试验任务广度深度不断拓展。会同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等33个试验区申报的49项试验任务进行批复。以项目制申报备案的方式拓展试验任务,共对40个地区申报的40项改革试验任务进行备案。三是制度建设不断健全。修订《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运行管理办法》,简化试验区申报、试验任务终止等工作流程,强化评估验收工作,确保试验区工作机制更加规范有效。四是新成果新经验不断涌现。如河南信阳探索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数量和利益联结程度作为政府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指标。江苏苏州围绕“认定管理有标准、素质提升有舞台、创业发展有支持、激励约束有机制”,探索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四川眉山彭山推出“网上办”“就近办”“代人办事”,打造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城乡无差别“全域办”,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成果不断涌现,为推动改革全局提供了有益借鉴。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2021年,农业农村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政策设计,强化督促指导,推动省市县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执法能力明显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驾护航作用日益显现。

  狠抓改革攻坚,督促推动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基本完成。今年,各地围绕改革痛点难点开展自查自纠,抽调省级执法骨干组成10个工作组分赴30个省(区、市)开展省际间交叉互评。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聚焦各项改革任务落地“最后一公里”,对标对表压实整改责任,加速推进改革。目前,省一级已全部组建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99%的地(市、州)、99.7%的县(市、区)成立了市级和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岗执法人员超过8万人,编批人数全部到位后将突破10万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已基本建成。

  狠抓能力提升,建设规范化高素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2021年,农业农村部积极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由重点抓改革转向深化改革与队伍建设并重,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全国农业行政执法大练兵和示范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执法制度,制定发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大纲和考试大纲。印发关于做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执法队伍统一着装。加大培训力度,部署各地开展执法人员轮训行动,仅2021年部级累计培训基层执法骨干150名、新进执法人员5000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明显提升。

  狠抓执法办案,充分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保障作用。农业农村部坚持将执法办案成效作为衡量改革和执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督促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执法办案作为主责主业,加大对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江禁捕、动植物卫生等重点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的指导意见》,依法查处种子和耕地违法行为,协助管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仅2021年1-3季度,全国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就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0.2万人次,查办各类违法案件7.7万件(种子案件6157件),罚款14.08亿元,没收违法所得1.23亿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1.15亿元,吊销许可证照376个,挽回经济损失2.82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264件。在农业农村部直接督办下,四川、重庆、湖南、贵州四省联动查处了染疫水稻种子4万多斤、涉及120县的生产销售未经检疫种子案;山东省一网打掉100余家假兽药生产企业、涉案金额高达1.2亿元的生产销售假兽药案;浙江省破获该省历史上最大的水稻种子品种权侵权案。这3起案件查处力度大、震慑效果好,充分体现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保障作用。

  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

  2021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农业农村领域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幸福感。

  抓牢“改革”主线,简政放权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印发《农业农村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对4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清单管理,同时在自贸试验区对10项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30项行政许可涉及的97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

  构筑“制度”防线,行政许可规范有序运行。调整农业农村部“放管服”改革和推进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强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保障。印发《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规范》,围绕业务办理、监督管理、日常管理、基础保障等方面形成52项具体规范,有效提升审批服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便民化水平。起草《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从许可条件设定调整、许可申请和受理、审查和批准及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审批行为。围绕已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是否擅自增设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等情况,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自查,及时整改落实。

  创新“服务”方式,审批服务质量稳步提升。推动“从国外引进农业种子、苗木检疫审批”等11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全程电子化审批,申请人不再需要提交任何纸质申请材料,申请审批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目前,农业农村部已有一半的许可事项全部或部分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审批,经测算,每年约有4万件许可申请不再需要提供纸质申请材料,至少为申请人节省差旅、印刷、邮寄等各项直接费用800万元以上。编制“动物检疫证明”等9项高频电子证照标准,为电子证照应用打下基础。印发《推进农业农村部行政审批信息化工作方案》,明确农业农村部行政审批信息化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推动实现全部许可事项全程“网上办”“掌上办”。

  突出“窗口”特色,为企业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在政务服务大厅和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开征求企业群众意见,广泛宣传审批服务开放日活动相关内容。赴江苏开展专题调研,走访兽药企业,听取意见建议。邀请来自北京、河北、山东等地的兽药企业和行业协会代表前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实地观摩,近距离感受审批日常工作。行政审批办公室被全国妇联授予2020年度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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