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海:建议制定《种业促进法》 促进民族种业发展
时间:2022-03-10 08:41:40 来源:微观三农 作者:魏龙飞 字号:【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玉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主任李登海:

建议制定《种业促进法》 促进民族种业发展

 

  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被誉为“从玉米地走进人民大会堂”的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玉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主任李登海从1993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开始,已经是连续六届为促进种业创新、发展民族种业积极呼吁、建言献策。他从事玉米育种攻关近50年,在我国率先创建民族种业37年,今年他特别关注种业立法的相关问题,希望可以像乡村振兴促进法那样,出台一部《种业促进法》。

  “要把种业振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放到国家战略地位去定位。”李登海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简称“新种子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依法治种进入新阶段。新种子法聚焦提高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明确提出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为种业原始创新提供法治保障。“但是单靠种子法来促进民族种业的振兴是不够的。目前全国持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各类种业公司有7200多家,但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仅有119家,占比仅为1.65%。这是我国种业‘卡脖子’的重点。”

  要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要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的要求,关键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种业方面的要求,制定和确定民族种业的标准。按照标准,通过立法明确民族种业的发展重点,提高种业研发创新、生产加工、推广销售能力,尤其是研发创新能力。

  种业发展,任重道远。“要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民族种业的要求,真正做到把饭碗端在自己手里,实现中国碗装中国粮,我们还需要继续努力。目前,迫切需要国家出台一部种业促进的法律来实现民族种业的振兴。”李登海表示,种业促进法应包括民族种业的标准要求,制定各种促进措施,包括国家政策的促进扶持、社会力量特别是大企业的进入和金融部门的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提升;公平法制的市场环境建设和加大打击侵权行为的力度;种业人才培养和人才激励,改革现有涉农科研体制和机制;壮大种业在研发创新、生产加工和推广销售服务能力方面的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全国各界的支持和国内外的种业技术合作等几方面。这都需要在种子法的基础上通过制定《种业促进法》,有法可依地推进种业发展,助力种业发展大业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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