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上田村共享法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的基础在基层”。近年来,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强基导向重要指示精神,总结杭州等地实践经验,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专门意见,在全省全面推进共享法庭建设,依托数字化手段,将人民法院工作触角延伸到镇街、村社等社会治理最末端,把指导调解、化解纠纷、线上诉讼、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全省建成共享法庭2.7万个,指导调解72.95万件次,化解矛盾纠纷55.69万件,开展普法宣传16.48万次,受到基层和群众广泛好评。新华社、央视、《人民日报》等媒体多次专题报道,人民日报内刊《思想理论动态参阅》作为“锐词”予以收录。共享法庭建设入选了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最佳实践、全省数字法治好应用等,得到全国人大、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浙江省委等领导充分肯定,全国各地学习借鉴、参照推广。
诸暨东盛社区共享法庭开展纠纷调处
一、坚持党的领导,构建协同共建基本格局。共享法庭是架构在数字空间、虚拟在群众身边的人民法庭,以实体化场所为支点,以数字化平台为依托,“不增编、不建房,一根网线一块屏”,将司法服务载体和触角向村社最基层延伸,是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载体。一是强化统筹推进。省委高度重视共享法庭建设,省委深改委审议通过《关于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 健全“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共享法庭建设被纳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要点和省委法治浙江建设重点工作等。二是健全组织体系。省委成立省共享法庭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省法院院长担任常务副组长,14家省级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全省11个地市均成立由政法委牵头的工作协调小组,连续两年召开全省建设会议,形成党委领导、法院主推、部门协同、基层共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凝聚工作合力。全省各地司法行政部门、银保监局、妇联、消保委等单位积极开展对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扎实推进共享法庭建设。依托基层自治组织等设立村社共享法庭23461个、镇街共享法庭1402个、特设共享法庭2585个,覆盖全部乡镇街道、98%以上村社以及众多行业协会、调解组织和社会团体等,形成了广覆盖、高协同、有特色的共享法庭布局和运行体系,有力推动更多要素在共享法庭集聚,形成纠纷化解的集成效应、带动效应。
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村村民通过共享法庭咨询涉白茶纠纷法律问题处理
二、坚持共治共享,助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共享法庭处在司法为民的第一线、服务基层治理的最前沿,全省各地充分发挥共享法庭功能,为老百姓提供诉讼服务、为人民调解提供法律支持、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司法保障,推动司法服务更加普惠均等、精准可及。一是打造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层阵地。通过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讲堂,设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专栏,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街道、进社区、进校园等专题宣讲活动,使乡村群众直观感受到法治就在身边、法律无处不有,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二是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最小支点。每个共享法庭配备1名联系法官和1名庭务主任,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帮助办理网上立案、在线庭审、执行督促等事务,通过落实专人代办,消除“数字鸿沟”,让司法服务更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开展网上立案、在线诉讼、协助执行等61.13万件次。三是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最小支点。推动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广泛对接基层解纷力量,将法官的专业法律知识与村社干部、行业专家、调解员的一线工作优势有机结合,推动一般纠纷就地调、复杂纠纷指导调、涉诉纠纷邀请调,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消灭在萌芽,带动全省法院收案总量从2018年全国第3降至目前全国第8。四是打造一站式基层治理最小支点。共享法庭作为建设法治社会、打造法治乡村的基本内容之一,发挥法院专业化优势,强化对基层调解组织、村社干部等常态化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和实战化矛盾纠纷调解指导,培养乡村“法治带头人”和调解工作“行家里手”,提升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实现从“送法治下乡”到“种法治进乡”转变,组织开展调解员培训11.47万场379.39万人次。
吴兴通过共享法庭调解一起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纠纷
三、坚持规范高效,健全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共享法庭建设打破司法服务在工作时间和空间上的制约,把分散的司法资源串联起来,串点成线、连线成面,推动司法资源由散到聚、以聚促变,构建起覆盖城乡全域的法律服务网络。一是强化数字赋能。研发迭代共享法庭应用2.0,集成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中国庭审公开网等应用,贯通法院一体化办公办案平台、移动微法院、浙江解纷码、基层治理四平台,努力让每一个当事人感受到智慧法院建设的增量红利,推动基层纠纷化解由经验判断向数据分析转变。二是强化示范引领。聚焦提质增效目标,持续巩固建设成果,编写《共享法庭: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浙江实践与探索》书籍,开展三批56家示范共享法庭评选,编发建设工作通报14期,推动全省共享法庭在学习中追赶、在追赶中发展、在发展中跨越。三是强化机制保障。聚焦共享法庭建设重点难点,发布《共享法庭建设与运行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出台《“共享法庭”庭务主任管理办法》等11项制度标准,将共享法庭建设纳入平安市、县(市、区)考核、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明确工作指引、日常管理规定、考核办法及指标体系,切实提升运行实效,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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