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9日,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反倾销调查作出初步裁定,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存在倾销,国内相关白兰地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威胁,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初步裁定中认定的倾销幅度为30.6%—39.0%。
应国内相关白兰地产业申请,商务部于2024年1月5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发起反倾销调查。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2082000。该税则号项下“装入200升及以上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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