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光:党建引领“三治融合”促进乡村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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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安徽省明光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以党建为引领,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为抓手,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示范带动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基础和重要保障。

  以村民理事会为抓手 让农村自治“实”起来

  走进明光市苏巷镇陆郢村民组,路边和房前屋后,香樟、银杏等树木将乡村装扮得像个大花园,洁净、雅观。

  “陆郢是明光市苏巷镇戴巷村的一个自然村庄,位于明光市苏巷镇西部,现有住户108户、人口378人。我们坚持党建引领,突出群众主体,以‘民事民治、民事民办、民事民议’为理念,将环境整治、村民建房等各类村民公共事务理事会进行人员和职能整合,充分发挥理事会组织动员群众的作用,激发群众踊跃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中来,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初见成效。”村里老党员曹士庆说。

  据介绍,明光市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理事会成员、党员及村组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先从自己家及近亲属门前开始“五清”,干给群众看,带动群众干,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让村民自觉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去。全市目前农村人居环境理事会已发展到1415个,现有会员 7070人。苏巷镇戴巷村探索推行“党小组长+村民组长+村民理事会长”的“三长合一”乡村治理模式,村民理事会在村党组织领导和村委会指导下,充分发挥党员和乡贤的模范引领作用,多方调动村民内生动力,共同参与人居环境整治,依托村民自身共建美好家园,成效显著。明光市苏巷镇戴巷村入选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名单。

  以普法宣传为重点 让农村法治“严”起来

  “农民群众上讲堂,法律政策来宣讲,现身说法促和谐,建设美丽白沙王”,这是明光市涧溪镇白沙王村农民“法治大讲堂”的舞台上,村民小张说的法治快板书,赢得台下观众阵阵掌声喝彩。

  “法治大讲堂的农民听众不仅成为农村学法用法的模范,还成为农村普法宣传员、义务调解员、志愿者。‘七五’普法以来,明光市司法局积极探索普法新模式,为老百姓奉上一道道丰富的法治大餐,让法治宣传教育走进千家万户,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明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秉文说。

  据了解,明光市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普法,全市31个有宣讲任务的单位抽调95人组成20个普法宣讲团深入农村宣传法律知识。在17个乡镇(街道)、12个贫困村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与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畅通“12348”法律咨询热线,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全市推广涧溪司法所“3 + x”的调解法,发挥“老纪调解工作室”,“老宋调解工作室“及17名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作用,成功化解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的疑难复杂纠纷。明光市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市。

  以晾晒家风为关键  让农村德治“活”起来

  “为让德治深入人心,村里采用扬家风、传家训、立家规、晒家风、谈家规、挂家训牌等方式,传递文明和谐。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由德高望重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新乡贤等担任理事会会长,对婚丧喜事办理事宜和违约处理方式等都做出了明确要求,逐步改变原先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盲目攀比的不良风气。”白沙王村党总支书记牛国江介绍说。白沙王村民孙家安在“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的文明新风影响下,在自己90大寿时拒绝收礼,仅简单请了亲友吃了顿便饭,为移风易俗的推进做出表率。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八条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不是家庭私事。家风正则民风淳,家风好则政风清。”明光市纪委常委阚绪海说。

  据了解,明光市以乡风文明建设工作为契机,深入挖掘本土传统家风文化,引导广大村民共同遵守新规、倡导新风,积极开展共产党员户挂牌评星、十星级文明户、身边好人、好邻居、好媳妇、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组织群众认真评比、张榜公开,大张旗鼓宣传,弘扬新风正气,传递正能量。近年来,共评选新乡贤130名,“十星清洁户”1500多户,“星级文明户”1600多户,“文明家庭”70多户,“平安家庭”34户,最美军嫂和兵妈妈20人,好媳妇和好婆婆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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