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基层减负年”。记者连日来在东部某省走访时,不少基层镇村干部却反映“减负”获得感不强。
近日,在某重大事故发生地,有干部向记者诉苦,该事故发生后,但凡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事情,上级各部门是“互相推诿、避之不及”。比如,当地有一家菜场要进行综合整治,乡镇与县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多方协商,结果还是以“属地管理”为名,将责任推到乡镇政府头上。
“我就纳闷了,当初批建这个菜场的时候,对于明显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怎么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听取乡镇意见呢,现在要整改就推给我们?”乡镇主要负责人直言道,“我想反问,这个菜场难道不是在县政府辖区吗?各个局作为县政府职能部门难道不应该为县政府担起属地管理责任吗?”
“可以说,‘属地管理’四个字是我们基层村干部最讨厌的。”江苏苏州一名村党委书记说,“村级没有执法权,但是辖区范围内所有事情都要你牵头。以拆违为例,要我们村干部冲在最前面,城管等部门反而成了配合方。”
“‘属地管理’和责任状,已经异化为上级将责任风险甩给下级的‘挡箭牌’。”东部某省一名村支书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这根针最后都到村里,很多工作只要实行‘属地管理’,不论村里能不能解决的事情都落下来,减负从存量上就减不动。”
近年来,随着深化改革与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的推进,各类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也在往基层下沉。这一过程中,越是机制衔接尚不通畅的地方,越需要条块之间各担其责,保护基层干事落实的积极性。然而,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到有的地方,就变成只“传”只“压”,层层加码,一味问责,长此以往,部分基层已出现“虱多不痒、债多不愁”的麻木苗头。
不少基层干部发现,从“管理”转向“服务”以后,很多工作缺少抓手,任务难以落实;会议议而不决、决而不定、定而不行;文件语焉不详,还需要出台细则才能执行,基层工作更多忙于应付上级考核问责,面对群众的时间少了,像在“悬浮”运转。
前段时间,也有专家认为,之所以会有“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一个原因就是上一级文件未能真正推动需要解决的重难点问题。
“基层减负关键在领导,尤其是当地主要领导,没有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不切实转变形式主义,基层减负永远停留在口头上。”某镇党委书记如是说,“什么叫‘老大难’,就是‘老大来了就不难’,现在都要求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凡事一把手要抓起来,但正是个别上级领导的缺位、推诿,使一些基层老大难问题久拖不决。”
权责要统一,有权要作为,作为要担责。用领导的“落实”压实基层的“悬浮”,用上级的“担当”真正为基层“减负”。挑子就在这,谁背都是背,上级多“担”一些,基层的负重自然“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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