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把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对预防和监测对象实施帮扶。一是强化对监测对象的精准帮扶。对具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把“短期靠打工、中期靠产业、长期靠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增强其“硬核”技能,拓展技能扶贫新路,加强与相关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的联系,通过就地进厂、外出务工、劳务输出等形式多渠道促成其就业或再就业。二是要用好综合保障。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强化低保、医疗、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保障,做到应保尽保。三是要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发挥好政府作用的同时,要广泛发动市场和社会的力量,形成防止返贫的合力。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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