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2022年11月,教育部、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笔者结合曾在扶贫一线挂职的体会和此前一些地区培育乡村工匠的有效做法,建议落实《意见》要注意防止四个倾向,更好地释放政策红利,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防止局部合理、合成谬误的顾此失彼倾向。要坚持与此前有关乡村人才振兴的系列文件一体领会、一体把握、一体贯彻,坚持系统集成、有机衔接、融合贯通,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分级负责的乡村工匠推进机制,在强化统筹协调中,避免局部合理叠加造成合成谬误。
防止脱离实际、一哄而起的急躁冒进倾向。《意见》明确乡村工匠“主要从刺绣印染、纺织服饰、编织扎制、雕刻彩绘、传统建筑、金属锻铸、剪纸刻绘、陶瓷烧造、文房制作、漆器髹饰、印刷装裱、器具制作等领域中产生”,这是站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层面提出的。各地抓落实时不能简单地“对号入座”,贪大求全,一定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一是坚持稳中求进,立足本地工匠资源和特色产业禀赋,防止层层加码、千篇一律;二是坚持持久作战,遵循乡土人才培养规律,不拔苗助长、急于求成,不能把乡村工匠培育这项久久为功的工程,搞成抢时效赶进度的运动;三是坚持循序渐进,防止不顾人力、财力和物力等局限,一哄而起搞“样板工程”。
防止没有重点、平均用力的“撒胡椒面”倾向。《意见》要求各地“挖掘县域内有传承基础、规模数量、市场需求、社会价值、发展前景的传统工艺。发现一批有培养潜力的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认定一批技艺精湛、带动产业发展能力强的乡村工匠,建立省市县目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明确了培育乡村工匠的主攻方向。各地抓落实时应突出重点、聚合资源,打造本地培育乡村工匠的比较优势和综合效益。比如,据媒体报道,广东省惠来县着力以建筑队带动农民工匠家门口就业,积极探索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模式,既实现了涉农项目建设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又推动创建了本地“选、育、管、用、带”农民工匠的链条式培养机制。同时,在村项目建设理事会主导下,农民工匠转化为管护员,实现了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成有人护、维修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防止包办代替、群众观看的“盆景化”倾向。各地培育乡村工匠,必须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唤醒他们弘扬工匠精神、打造工匠品质、彰显工匠力量、促进共同富裕的主体意识。切忌越俎代庖和包打天下,防止出现“政府干、群众看”的现象。一要选优培强一批农村匠人,条件成熟的发展为共产党员,进而列为村“两委”班子后备人才,发挥其带领村民共同致富的先锋模范作用;二要建立完善激励机制,着重构建以实操能力为导向、实用技能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结合业绩贡献和示范带动作用的乡村工匠技能分类分级评价体系;三要用好用足乡村工匠,探索乡村工匠培养工作与乡村义务教育阶段开展劳动教育,以及乡村职业教育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提高乡村工匠的知名度和成就感;四要搭建乡村创新创业平台,为包括乡村工匠在内的“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就业创业提供常态化的实训和孵化平台;五要营造乡村工匠安心舒心静心成长成才的良好外部环境。
总之,培育乡村工匠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遵循规律、稳中求进、突出重点,久久为功抓落实,助推更多乡村工匠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农民致富,在乡村振兴中焕发活力。
(作者系新华社湖北分社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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