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川: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时间:2023-08-14 16:04:53 来源:宏观经济管理 作者:周海川 刘帅 孟山月 字号:【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这为在新时代发展壮大数字产业集群指明了方向。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国家数据局,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深远谋划,为未来数字产业集群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凝心聚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数字产业集群,为我国经济行稳致远作出贡献。

  一、数字产业集群的内涵特征及重大意义

  数字产业集群是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从事数字产品制造、技术应用、服务开发、数据要素驱动的企业以及基础设施供应商、管理机构、服务机构、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组织在特定地理空间或互联网平台上集聚,围绕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相互融合、协同发展,形成彼此联结、共生、竞争、合作关系的群体。

  (一)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的特征

  1.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数字产业集群是新一代数字技术的策源地和集聚地,创新是数字产业集群发展的第一动力,集群内的企业围绕“四个面向”开展创新,是最具创新活力的主体,通常拥有大批原创性成果和关键核心技术,是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推动转化者,引领着全球数字技术创新和新业态的发展。数字产业集群的创新溢出效应呈现乘数级扩大态势,不同的业务领域和产业链条相互渗透,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快速实现着“从0到1再到100”的创新转化,占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

  2.数字产业位居全球价值链高端环节。数字产业集群以数字产业为主导,聚焦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发展,推动技术、模式、业态的多维升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内产业通常位居全球价值链高端环节,拥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等,在全球范围、多个领域、更深层次赋能实体经济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引领全球消费潮流。围绕数字产业集群发展所形成的标准、规则、体系不断成为国际共识,数据技术、管理经验、市场渠道、高端人才等要素资源聚集及流动日益畅通。

  3.聚合全球资源要素能力强大。数字产业集群是地理空间和网络空间多层叠加复合体,具有强大的网络效应、跨界集成效应[1]。就地理空间而言,以园区为载体,集聚各类数字产业化企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高效促进供应链上下游分工协作,以高联动效率、高溢出效应和低沟通成本,不断吸引全球资本、技术、人才、知识等资源要素在园区集聚。就网络空间而言,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数字生产商、服务商以及消费者按照一定规则在互联网平台上集聚,开展协同制造、集群管理、个性化定制,更多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与平台链接联动,形成对全球创新要素的虹吸效应。

  4.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形成利益共同体。数字产业集群通常有一批世界一流企业持续扮演“头雁”角色,凭借全球化视野、国际化技术研发、全球人才网络、丰富行业经验、敏锐行业洞察力,发挥引领、支撑和融合作用,牵引集群内大中小企业共生协同[2],以数字化促进集群内企业共享开放、构建前瞻性业务模式,让产业协作更具柔性、更加精准、更有效率,不断放大集群内企业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成为共生共赢的利益共同体。

  5.持续涌现引领全球竞争的新赛道。数字产业集群依托前沿数字技术供给、高效协作平台、强大辐射效应和快速行业渗透,在集群内部及周边促进产业链、价值链关键业务重组整合,形成若干类数字化的制造业、服务业、农业产业链,不断在技术、材料、装备、产品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促进新兴产业快速成长,激活扩大消费市场,形成引领全球经济增长的新赛道。

  6.拥有健康国际化的数字产业生态圈。数字产业集群具有自主可控、开放兼容、健康有序的数字生态,在保障数字经济创新性和韧性同时,国际化数字产业生态圈逐步形成,成为全球数字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现方式。集群市场化、法治化、竞合并存、全球参与的生态发展机制,创造技术标准统一、政府治理体系高效、市场规则公平透明的产业环境,增强国内外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和发展潜力。

  (二)打造数字产业集群是重要的战略选择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有助于加快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实现经济平稳增长和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1.有助于提高大国经济韧性。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数字产业集群是推动和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集群内新一代数字技术不断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数字产业链不断延链补链强链,跨界融合不断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面对世纪疫情跌宕反复、世界变局加快演变,数字产业能够创造和培育自主供应链和市场生态,有力保障社会经济平稳运行,有效提高经济发展韧性和抗冲击能力。

  2.有助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4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数字产业集群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平台广泛应用于实体经济,快速覆盖创新主体前期研发成本并促进产品服务迭代。实体经济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赋能,从而完成转型升级、降本增效、新增长点发掘、价值链提升。数字产业集群下,相关主体依托高效、精准、智能的研发、设计、生产、管理和服务综合集成能力,推动全周期、全环节、全链条、全领域业务协同和流程再造,不断增强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双向反馈。

  3.有助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2022年12月6日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信息化是“四化”同步发展的加速器、催化剂[3],而数字化是信息化的重要方面,数字产业集群内技术、人才、资本、数据等资源要素的泛在连接、弹性互补和高效配置,将促进各产业链深度融合联动,特别是其新一代数字技术的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 [4],能够更快应用到制造业、服务业、农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更大程度上推动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有力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升现代产业体系数字化水平和韧性,从而加速现代化产业体系形成。

  4.有助于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数字产业集群强大的网络效应、跨界集成效应[5],吸引着全球技术、资本、数据等要素汇集,一批新生产方式、新产业形态、新商业模式经市场洗礼后形成新增长点。数字产业集群的共性技术、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经过产业链供应链传导,对生产效率提升、技术创新、共享发展产生乘数效应,重塑经济增长的投入产出关系。在数字产业集群内升级数字化消费需求,形成数字化生活工作新方式,创造更多就业创业,在经济增长新赛道上注入强大的需求拉动力。

  5.有助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任务是增强经济发展动能、畅通经济循环[4]。数字产业集群内的技术、产品、服务深度应用于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通过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有序流动和开发利用,有助于转变发展方式、壮大发展动能、优化产业结构、突破循环堵点,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数字产业集群强大的资源配置能力,有助于加速各类要素跨国流动,推动各国数字技术和应用交流合作,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充分发挥出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战略链接作用。利用数字产业集群在国际规则、标准制定的影响力,促进全球数字技术标准达成共识,加快数字经济迈向国际化步伐,形成有利于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的新优势。

  二、我国数字产业集群的发展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成就显著,数字经济规模持续快速增长,数字科技力量加快壮大,数字产业链韧性稳步提升,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具备打造国际竞争力数字产业集群的基础。

  (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

  我国数字产业规模持续快速增长,稳居世界第2,数字经济规模从2012年11万亿元增长至2022年50.2万亿元,占GDP比重由21.6%提升至41.5%,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更加稳固、支撑作用更加明显[6]。从结构看,产业数字化占GDP的比重高于数字产业化占GDP的比重,两者规模差距由2016年的3.3扩大至2022年的4.5(见表1)。电子商务交易额快速增长,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近2.11万亿元。电子商务、移动支付规模全球领先[7],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完成移动支付业务1585.07亿笔,金额499.62万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4.81%和-5.19%。网约车、数字文化、智慧旅游等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22年底,网上外卖、线上办公、互联网医疗、网络视频用户规模分别达到5.21亿、5.4亿、3.63亿和10.31亿。

  

  数据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二)数字产业市场需求巨大

  我国拥有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在内的14亿多人口,网民数量全球领先。截至2022年12月,网民规模达10.67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5.6%,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升级化需求将深刻牵引数字经济创新方向。随着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深入推进,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由2017年的1674亿元增长为2022年的2402亿元(见图1)。当前我国较多的产业处于全球价值链中低端,随着数字产业集群“卡脖子”的技术陆续突破,产业数字化步伐将持续提速,一二三产业的数字经济渗透率也逐年提升(见表2)。截至2022年底,我国移动物联网连接数占比全球第一,工业互联网全面融入45个国民经济大类,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77%,工业数字化转型空间巨大。大数据产业规模高速增长,2022年达1.57万亿元,数据要素的价值创造日益加大,海量数据将在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被进一步激活利用。

  (三)数字产业集群不断成长

  《2022年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3月底,全国超过200家数字经济产业园,2018—2021年分别设立9、24、63和79家。我国以数字产业为主导的产业集群正在高速发展,25个先进制造业集群中有60%以上主导方向是数字经济[8]。如,合肥依托科大讯飞打造智能语音产业集群、杭州依托大华科技和海康威视打造数字安防产业集群,以及武汉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马栏山数字创意产业集群、成都数字文创产业集群等,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研发投入持续增加(见图2)。全国“5G+工业互联网”项目已超过4000个,建设了12个大数据领域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数字产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2022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达32.5万件。

  

  数据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数据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数据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创新环境持续改善

  我国数字经济顶层战略规划体系渐趋完备,行业与地方形成落实相关战略部署的系统合力。《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夯实了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提升了网络安全水平[9]。数字营商环境日渐开放、公平、非歧视,数字政府建设稳步推进,“掌上办”“指尖办”已成为各地政务服务标配,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电子政务全球排名,从2012年第78位提高到2022年第43位。数字创新成本不断降低、数字产业主体创新活力持续增强,政府管网治网能力不断提升。数字产业集群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持续增强[10],信息基础设施规模全球第一,技术和性能优越[11],2022年底5G基站达231万个,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5G网络,IPv6地址资源总量位居世界第一。全国在用数据中心机架总规模居世界前列(见表3)。34条跨境陆缆和多条国际海缆,极大促进全球网络互联互通。

  

  数据来源: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2022年为预测值,来自数据中心白皮书(2022)。

  (五)深度参与数字经济国际治理

  随着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不断深化,我国提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主办世界互联网大会、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国际会议,发起与东盟国家、“一带一路”国家开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的倡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显示,截至2022年10月,我国已与16个国家签署“数字丝绸之路”合作谅解备忘录,与24个国家建立“丝路电商”双边合作机制,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中,将开展数字经济合作作为重要抓手,推动全球绿色发展、促进全球减贫、加速产业升级和有效应对疫情。我国多名专家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担任高层职位,参与制定数字经济国际规则、标准和协议,为完善全球数字经济治理提供中国智慧 [12]。

  三、面临的挑战

  当前,改革发展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数字经济的风险和挑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 [13],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存在不足,也面临一些挑战。

  (一)数字产业集群技术底座不牢

  我国数字产业基础研究较弱 [14],高端芯片、传感器等元器件与美国等领先国家存在代际差,工业控制、芯片设计等基础工具类软件、高端设备基本依赖进口或授权使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产业面临“高端空心失位、低端重复建设” [15]。集群内部共性技术研发动力不足,新型数据的基础设施尚未完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发展不同步。

  (二)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不足

  目前,数据产权归属、交易和收益分配等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 [16],数据定价模式缺乏系统框架,集群内企业间、行业间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标准和采集、交换、发布体制机制不完善,沉淀的海量数据开发不足 [17]。业已开发的数据在赋能智能制造、共享工厂、协同生产等新模式新业态时,受传统重工业发展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效率、动力未能充分释放。

  (三)产业集群布局不均衡

  数字产业集群规划散见于各地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规划或“十四五”规划中,未出台全国性规划,区域间数字产业龙头企业和头部平台数量、世界500强、产业类别存在较大差异 [18],知识密集性、经济集约性、产业延展性、发展辐射性、合作共赢性程度不一,集群间未形成上下衔接、横向互通、相互渗透的网络体系。从集群内部看,尽管各地围绕领军企业、龙头企业打造特色数字产业集群,但集群内部的产业联动较弱、互补不足、协作不高,部分企业追求政策优惠同质化布局,造成重复建设、盲目投资、资源分散等问题。

  (四)集群安全性韧性不强

  数字产业集群的信息安全、数据安全、隐私安全问题突出,跨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治理机制还需完善 [19]。部分涉及国家安全的数字产业链环节以及数据跨境流动,容易脱离国家自主掌控能力 [20]。数字产业集群式发展的基础仍显薄弱,“卡脖子”等问题对战略性数字集群产业的产业链及供应链安全稳定带来一定隐患。

  (五)国际化程度不高

  数字产业集群内产业在高端环节尚未形成核心竞争力,缺乏国际性的行业巨头企业和跨界融合企业,国际市场开拓不足且主要以发展中国家为主。在国际标准、知识产权保护、数字贸易规则等方面话语权较弱,在创新策源、原生孵化、资源聚集等领域优势相对不足。受美西方打压遏制,我国数字技术标准制定、国际研发合作、人文交流和参与国际事务组织的空间受挤压,抢占数字竞争新制高点受阻。全球数字顶尖科技人才来华受限,参与国际数字经济分工、抢占数字全球价值链高端环节面临着不同程度的阻碍。

  (六)集群生态不优

  数字产业集群间协同性较低,涉及关键技术研发、检查设备共享、政策资源互通、产业标准化规范等缺乏清晰的协作框架。数字产业集群内部产业融合不深,协同性较低,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不明显。数字产业集群的硬件设施投入不足,市政基础设施智慧化数字化改造滞后,投融资、技术经纪、知识产权等服务支撑力有限。部分制约企业发展的准入性障碍尚未破除。数字产业集群内部产业融合不深,产业联动较弱、互补不足、协作不高,龙头企业马太效应明显,对上下游企业整合能力和引领带动有限。

  四、全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整体推进,从以下方面着手推动。

  (一)坚持科技自立自强

  瞄准全球数字技术基础研究、前沿科技、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卡脖子”技术、颠覆性技术,鼓励数字产业创新主体自立自强、互相合作、共享资源。支持在集群内设立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积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数字技术攻关。培育打造世界一流企业,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平台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促进核心技术产品研发和应用,牵引各类企业在多层面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集群的技术研发突破和迭代应用,加强前沿产业技术布局,扩大技术创新溢出效应,协同抢占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制高点。

  (二)健全数据要素市场机制

  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利用,构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和数据资源跨域、跨境流通的全国性交易平台及示范性交易所,打造覆盖数据交易全链条的服务能力,提升要素交易监管水平。持续推动数据质量标准建设,发挥从源头降低数据治理复杂度、提升数据质量、打通数据孤岛等关键作用,着力打破地方保护,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深化准入准营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各类要素流向数字产业集群,最大限度地释放数据经济红利。

  (三)科学布局数字产业集群

  统筹各地数字经济基础、实体经济发展及数字规划实施状况,因地制宜、特色为先、错位发展、重点突破、把握节奏、有序推进。依托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综合性数字产业集群。依托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和国家数据中心,建立算力支撑型数字化集群。围绕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一批技术创新型数字产业集群。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贸港,打造跨境电商数字产业集群。在中西部、东北地区选择一批试点城市建立需求引领型数字产业集群。

  (四)着力提升数字服务和治理能力

  加快认识数字经济发展规律,推进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完善数据安全、产权、标准等相关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建立更加开放、包容和公平的数字知识产权新秩序。深入实施涉及数据、网络等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持续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坚持打造领先的数字信息基础设施,着力提高网络硬实力,适度超前部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提高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水平,筑牢数字底座。建立健全数字产业集群重大风险识别及系统风险防范制度和政策体系,强化数据和信息安全风险监测,实行包容审慎的风险分类分级治理机制,规范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确保数据产业集群安全发展。

  (五)深化数字产业集群对外开放

  深化双多边数字经济交流合作,着力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在政策体系优化、创新主体引导、产业集群建设等方面深化改革,为数字产业集群稳步发展赋能加力。加快数字贸易和跨境电商发展,不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共同构建开放透明的全球数字产业贸易和投资治理格局。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议题和交流,构建双多边数字合作协议,在数字技术合作、数据跨境流动等重要领域引领制定标准和规则,倡导形成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数字治理体系。

  (六)构建数字健康生态

  持续塑造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平台融合为抓手,高校、科研院所、服务商多方参与和跨界融通的创新生态体系。不断培育壮大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关键软件、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产业,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开源生态,打造安全可靠、系统完备、共生共赢、协同发展的产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搭建全球数字生态发展融合的平台,促进数字生态健康持续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态主导型企业。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数字产业集群内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服务,优化面向产业集群的数字金融服务,引导风投机构加大对我国数字企业的投资,优化现有投融资、研发、人才等政策包,完善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制度,推动更多数字企业上市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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