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娜:物业进村 手不能伸得过长
时间:2024-07-09 10:10:25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陈娜 字号:【

近日,有媒体报道某地农村引进物业后收取停车费,引发村民和租户不满。初衷是惠民的创新举措,却引起广泛讨论,令人深思。

近年来,有不少地区把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方式引入农村社区,成立农村物业公司,村民的普遍反应是道路平整了,停车更规范了,环境也改善了。

那么,同样的创新举措,反响为何截然不同?物业进村的尺度应该在哪?笔者以为,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其是否契合当下村民需求。我国地域广袤,处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地理位置的村庄,村民需求并不相同。村子周边情况如何,村民收入如何、诉求有哪些、费用设置是否合理、收费标准是否易接受,相关政策实施前都应进行详尽调查、科学研判。

此外,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的原则不能丢。凡是农村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都要经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同时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引进物业、收取停车费显然属于村级重大事项,应按相关程序来。

往开说,随着城乡融合发展的深入推进,一些城中村、城郊村还会面临着类似停车难等城市治理难题。解决的一个重要办法就是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围绕农民需求来谋事,坚持“群众要什么,我们干什么”。此外,还应算好经济账,尽量花小钱办大事,坚决不增加农民负担。尤其应避免,为了创新而创新,用命令方式强推农民不需要的、不适宜的政策。

责任编辑: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举报电话: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举报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