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旺盛,是质量安全问题易发多发时期,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并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问题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我市全力响应、积极部署,全面开展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问题攻坚治理,临近元旦、春节前及重点水产品集中上市期,我市再次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守牢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一、养殖主体责任再压实。
对我市11个重点水产品养殖主体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实时掌握养殖规模、品种、用药情况、上市期等相关信息,严格落实生产记录、购药、用药清单、用药登记等制度,实行“一池一卡”信息公示,科学合理使用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不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业投入品。
二、投入品监督管理再加强。
监督经营门店建立并规范记录购销台账、落实溯源管理和兽用处方药等制度,杜绝违规销售过期、假冒伪劣兽药、未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水产养殖用饲料、饲料添加剂等。重点检查以所谓“水质改良剂”等名义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兽药、逃避兽药监管的违法行为。推行投入品“白名单”制度,将《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1号、2号)》等发放、张贴在养殖场所、镇街监管服务机构、兽药店等重要点位。
三、产品质量抽样监测再强化。
在上级抽检的基础上,对重点治理水产品种加大抽样检测力度,确保重点养殖主体定量检测全覆盖,4个省级重点水产养殖品种,每个主体生产周期内定量抽检不少于2次;同时对重点品种主体全部开展胶体金快检,检测参数主要有禁(停)用药物孔雀石绿、氧氟沙星、硝基呋喃类药物等,每个样品选取3种以上主要易超标的参数开展检测,实现出塘上市前批批检,检测合格方可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上市销售。
下一步,我市将聚焦水产品、蔬菜、水果、猪肉、禽蛋等主要“菜篮子”产品,开展节前专项监督抽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菜篮子”产品安全稳定供给,确保放心消费,守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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