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作为基层治理的“压舱石”“助力器”,法治乡村建设对于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以来,普安县坚持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通过聚焦法治队伍建设、风险隐患治理、法治便民利民、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积极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以实际行动和工作实效提升基层长效治理水平,形成了平安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如今,一幅美丽和谐的“枫”景画卷正在普安徐徐展开。
培养“法律明白人”
“通过法治课的学习,我们对法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今后将更加积极地投身于知识的学习,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做一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学生。”近期,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王江龙带队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辖区学校上完法治课后,意犹未尽的同学们纷纷这样表示。
今年以来,普安县优先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教育等部门聘任法治副校长154名,覆盖了全县154所中小学、特殊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在法治宣传教育中,法治副校长每学期常态化到校园开展法治宣传,采取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以案释法等形式,抓好防校园暴力、防溺水、防性侵和反电信网络诈骗等法治德育工作,形成寓教于乐的学法氛围。
为持续壮大“法律明白人”队伍,凝聚法治力量助力乡村振兴,近日,普安县司法局组织开展2024年“法律明白人”线下培训会,培训邀请了两名律师进行授课,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基层人民调解员、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法律明白人”送上“法治大餐”。
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是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的重要力量,对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普安县在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中,始终将人才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致力于建设人民认可和信赖的人才工作队伍,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多元联调解纠纷
“我们三兄弟还和原来一样,互相扶持,好好照顾母亲。”3个小时“面对面”的调解,让三个亲兄弟之间既解开了“事结”,又解开了“心结”。
产生纠纷的三兄弟是普安县地瓜镇村民张某一家,他们原有四兄弟,老大过世后剩3人,老二和老四常年在外务工,老三则在家照顾父母,父亲因病离世后,老二和老四回到家中参与料理父亲后事。事情结束后对于礼金、土地、树林的分配,三兄弟产生争执,进而演变成了矛盾纠纷,互不相让,纷纷指责对方各种过错。
了解情况后,地瓜派出所联合地瓜镇综治办、法学会工作站、司法所、村委会等职能部门进村入户开展联调工作,对三方当事人耐心劝导、消除隔阂。在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三兄弟终于理解亲情可贵,达成了圆满的调解结果。
此次矛盾纠纷的顺利调解,得益于普安县推行的矛盾纠纷“三级调解工作法”。按照前端预防化解的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用好网格员、村支两委、寨老、片区民警、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等基层力量,定期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排查,由村(社区)进行研判,将能够在村(社区)化解的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乡镇(街道)及时组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会商研判,采取联动调解的方式,将能够在乡镇(街道)化解的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普安县委平安办按照部门职能职责督促办理,并明确办理时限,确保矛盾纠纷在不同时段有不同力量介入,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多元化解的重要法宝。普安县多部门联动通过关心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提升群众满意度
“我的疑问都得到了解决,很感谢你们。”一名群众在得到普安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官的答疑解惑后说道。
这名群众是外地人,因为从外地坐车赶来,耽误了时间,没能在下班前赶到,普安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正准备回家的两位检察官耐心接待了她。检察官的亲切和蔼让来访群众渐渐放下顾虑,反映其家人涉及的一起刑事犯罪案件,并咨询申请法律援助的相关问题。检察官认真倾听,根据相关案件事实情况,充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从法、理、情等不同层面为来访人释法说理、答疑解惑,提出对应的处理措施和建议。
这一幕在普安县已成为常态,随着政法系统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的推出,群众的办事体验正在悄然改变。
普安县公安局九峰派出所不断规范优化窗口服务工作,努力在业务审批环节做“减法”,在优化服务方面做“加法”,实现公安业务“就近可办”“无差别办”和“随时能办”,辖区群众获得感不断提高。
普安县始终把稳“人民至上”的风向标,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以更加有力的举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提升法治惠民质效。坚持“能援尽援,应援优援”原则,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畅通弱势群体“绿色通道”,不断简化办理流程,实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做到群众“最多跑一次”。以公证服务向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延伸为抓手,提供多样化公证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抓好“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次办好”改革任务落实,做到服务周到细致、办事方便,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法治宣传见成效
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其间,普安县委依法治县办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10余家单位在城市印象广场开展以“崇尚法典精神·共筑美好生活”“用好民法典·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围绕群众关心的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乘车一定要系安全带,未成年人不得驾驶机动车。”今年8月,普安县司法局兴中司法所与县检察院、县交警大队、兴中镇平安办、综治办、派出所等部门开展“保护生命安全,禁止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旨在增强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危害性的认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普安县按照县级阵地有特色、镇级阵地有亮点、村级阵地全覆盖的法治宣传要求,大力推动法治宣传栏、广场、禁毒基地、科普站、法学会工作站等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打造独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主阵地,通过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展现形式,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编排舞蹈等,让群众“抬头见法、驻足学法、心中有法”。截至目前,全县96个村(社区)均有不同类型的法治宣传阵地,14个乡镇(街道)建成法学会工作站。
同时,普安县印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做好“今冬明春”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各村(社区)应急广播大喇叭对11个宣传音频进行循环播放,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切实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整合部门资源,形成法治宣传合力,在元宵节、三八妇女节、国家安全日等时间节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法治意识。2024年以来,共开展普法宣传130场,发放宣传册4万余份,受教育群众4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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