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已经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乡村治理与城乡融合均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在乡村治理面临共性矛盾与特殊矛盾相互交织的困境下,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结合城乡融合发展的时代背景,进一步认识构建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城乡关系的根本性转变要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逻辑进行相应调整,这样才能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乡村振兴、城乡融合等战略的实施。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现状
多年来,随着中央和各地在乡村治理中的持续投入以及全国乡村治理改革试点的深入推进,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已取得显著成效,多个地区在乡村治理方面展现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
乡村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村民议事形式创新,法治乡村建设加快,乡风文明大幅改善。试点地区乡村治理覆盖面、有效性、满意度和获得感提高,矛盾纠纷减少。公共服务资源向镇村下沉,治理重心向农村社会微观层面下沉,提升了村民治理资源的可及性,农村地区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乡村治理实践不断创新,各地积极探索形成了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库,不仅为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乡村治理方法、模式、机制等提供了有益借鉴,而且在各地之间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乡村治理机制持续优化,日趋健全。为了强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顶层制度引领、加强各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国家层面率先建立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的全国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总结基层实践探索经验,优化村庄层面乡村治理机制。
城乡协同联动特征明显,城乡分割状态有效改变,资源要素从城市向乡村流入,城乡融合发展趋势明显。多地加强城乡规划统筹,推动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引入城市治理经验,如将监察职能延伸、设立村级调解工作室等,通过多措并举,城乡基层治理二元分割体制逐渐被打破,城乡关系走向协同,治理态势趋于融合互促。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面临的关键挑战
尽管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已经具备良好的基础,但着眼于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新形势下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所面临的突出挑战值得高度关注。
在城乡融合背景下,中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面临多重关键挑战:乡村治理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以应对多元化、个性化的社会治理需求及城乡关系转型期的复杂形势;村民自治机制尚不健全,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未能充分体现,参与治理的能力和创造性有待提高;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有效参与不足,需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其参与积极性;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格局尚未形成,村社层面的治理主体间分工不明、协调不足,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现代化乡村治理方式更新滞后,难以满足新时期社会治理的需求,特别是在互联网和自媒体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传统治理手段已不适应当前治理需求。
这些挑战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引导来克服,以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优化路径
聚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目标,构建全面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关键路径应从优化治理组织、提升治理方式、协调治理机制、拓展治理能力四个方面着手。
以多元共治为导向的治理组织优化路径。未来,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探索实践中,应进一步强化市场力量和社会组织的参与。一方面,要注重市场主体对社会治理的诉求和表达,在满足其治理需求的同时,为市场主体搭建更多、更合理的参与平台,从而增强市场力量的参与。另一方面,要创新参与机制,拓展辖区内企业等社会主体的参与形式和参与渠道。同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驱动作用,激发社会主体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持续性。
以提质增效为导向的治理方式强化路径。在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一方面,要增强多元激励作用,形成经济激励基础上的非经济激励机制,通过乡村“头雁工程”加强培训,给予村居干部公务员、事业编上升通道以及社会保障等激励,使其持续发挥作用;通过积分奖励等形式激励非户籍人口主动参与乡村治理。另一方面,应强化信息化技术导入,提升管理效率,实现对乡村治理的有效赋能,促进治理数据和信息共享,提高乡村治理的信息化水平。
以利益共享为导向的治理机制协调路径。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应注重以利益共享为导向,持续完善村庄内部不同主体的治理参与机制,以强化内生性激励;持续完善利益共享导向下的收益分配制度,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收益的有效利用方式,实行“留一点、分一点、用一点”原则。如,经民主程序讨论决定,按一定比例预留部分收益用于村内扶助低弱群体、激励治理参与等公共事务,以此强化村民的凝聚力和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以全面赋能为导向的治理能力提升路径。围绕乡村治理的新问题、新需求、新方式等,各地区应有针对性地加强镇街、村居干部和普通党员的乡村治理理念和能力培训。一方面,要继续以“头雁”工程为重点,夯实三级党建网格的治理能力培育。另一方面,要完善乡村治理指导手册,让参与治理的多元主体能够快速有效地掌握最基本的乡村治理知识和技能,强化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同时,在乡村治理实践中注重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在相关部门、村镇探索新举措、形成新成效、构建新模式。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
针对当前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主要问题,应以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四大路径为基础,结合城乡融合视角,进一步优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政策举措。
探索集体经济多层次参与路径。集体经济组织应聚焦农业生产性服务,为新进入农村的主体提供物业服务、安全服务等综合性服务。同时,承担政府购买的各类公共服务,如基础设施维护、森林防火等,还应尽可能吸纳低收入群体,在收益使用方式中强化各类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并在收益分配制度中强化其扶贫助弱的社会职能。
创新构建发展性激励制度。激发乡村治理队伍的工作积极性需要以系统、科学的发展性激励机制为重要支撑。建立发展激励机制,将乡村治理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表现突出的网格员、志愿者等治理人员分等级进行奖励;建立荣誉激励机制,提升乡村治理带头人的社会声誉;建立保障性激励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着力强化社会组织的深度参与。要引进专业社会组织,强化公共服务供给。积极对接优秀社会组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社会组织承接乡村治理延伸出来的多项公共服务。同时,强化本土内生性社会组织的孵化和扶持力度,引进专业的社会组织孵化机构,鼓励本地居民、返乡大学生等积极策划发起社区公益项目,或创办文化娱乐、弱势群体救助、农村养老等互助性自组织。
全面赋能多元化基层治理主体。要深化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等不同主体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探索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新路径。明确不同主体的职能范围,以职能互补为导向,明确各自的治理边界。同时,构建协商议事机制。通过内部组织整合,完善多层协商、流程清晰的协商议事制度,发挥村民理事会、退休人员等村庄内部治理主体的能动性。发挥乡村能人的带动作用,运用“物质+精神”的双重激励方法,促进新乡贤、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各类乡村人才回归家乡、建设家乡。
探索建立整合性治理平台。乡村治理要建立整合性治理平台,加强政策、资源、多方主体的协同和统筹。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以整合政府内部相关职能部门条块间的信息资源为重要切入点,实现多主体治理资源的有效整合,对涉及乡村治理职能部门的信息平台进行优化整合,构建统一的多功能“大网格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打破不同职能部门、不同政府层级的信息壁垒,使各个职能部门的治理信息实现共享。同时,对县级各部门、镇村相关治理和服务平台、内容进行有效整合,搭建智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提高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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