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菲律宾众议院与参议院宣布通过《大米关税法》修正案(RTL),以进一步促进菲律宾大米进口自由化,稳定国内大米价格。RTL修订内容包括:(1)大米进口自由化。除《共和国法案8800》及《保障措施法案》中的特殊规定外,取消对大米进口的数量限制。(2)恢复国家粮食局(NFA)职责。强化国家粮食管理局的监管职能,赋予其监管仓库注册和检查的权力,以确保大米供应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3)价格稳定和供应调控。授权农业部(DA)部长在大米价格持续上涨或异常上涨的情况下,宣布进入粮食安全紧急状态,NFA可以使用现有库存供应大米急需地区,并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大米库存。(4)所有大米进口商必须在进口前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从植物工业局(BPI)获得卫生和植物检疫进口许可(SPSIC)。(5)调整大米竞争力增强基金(RCEF)实施规模。修订法案提议将RCEF的实施期限延长六年(原计划于2025年结束),并将RCEF的年度援助资金规模从目前的100亿比索(约合1.7亿美元)增至150亿比索(约合2.6亿美元)。其中,援助资金的53.5%将发放给菲律宾收获后发展和机械化中心(PHilMech)、28%发放给菲律宾水稻研究所(PhilRice),其余援助资金分别用于扩大大米信贷援助、技术推广服务、土壤健康改进、农作物病虫害管理等。(6)大米超额关税收入的分配。修订法案对大米超额关税收入的分配进行进一步明确,主要包括直接现金补贴、作物保险计划、作物多样化计划以及在粮食安全紧急状态下补充大米库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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